目前很多的地方就户外广告这一块开始了专项整治,把很多存在很久但是没有作用或者影响不好的户外广告,予以撤出,并根据相关的管理办法对于户外广告新买的管理规划。让这些墙体广告带来的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而不是影响实现的宣传次品。总之,希望通过这次的整治来改变原有的不完美。
为了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市区街景整治效果,加快“双创”工作进度,根据《咸阳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人民政府第24号政府令)、《咸阳市户外广告阵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人民政府第25号政府令)的有关规定,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决定从2007年12月5日至31日对市区内所有的户外广告牌及大型墙体广告进行一次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
市规划区内所有街道两侧,各广场周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
市区各主要出入口周边,桥洞涵上、绿化带中、楼顶上、墙体上的商业宣传广告。
整治内容:
1、违法自行设置的;
2、超期使用,未补办延期许可的;
3、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4、与城市街景、周边市容市貌不协调的;
5、破烂毁损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的
6、长期闲置未使用的。
整治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12月5-10日),由市综合执法局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下发整治通知予以宣传;
2、调查摸底阶段(12月10-20日),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组织对整治对象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整治范围内违法设置及不合规范要求需要拆除或整改的户外广告及墙体广告公司的登记,并下发限期整改或限期拆除通知书;
3、自拆实施阶段(12月20-25日),由违法设置单位或个人进行自行拆除,城市规划综合执法队督促落实;
4、强制拆除阶段(12月25-31日),对在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新闻媒体参与,公安城管特勤大队配合。
咸阳墙体广告希望此次整治,是可以保证我市“双创”工作成果的重要措施,为提升城市新形象奠定了基础。也为大家的出行或者的生活的环境,改变的好一些,是大家的对于生活中这些眼花缭乱的户外广告有一个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