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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公路养护段书记11万租7间公家门面40年 转租赚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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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189-8617-2817 时间:2014-02-21 1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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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墙体广告:近来,网友郭述良经过微博实名告发称,10年前,眉山仁寿县养路段党组书记陈大为,以每间400元/年的报价,打包租下该养路段坐落斗极镇的7间铺面,租期从2005年—2044年,时刻长达40年。2005年至2011年间,每间铺面的对外租金为2000元至4000元不等。如今,每间铺面年租金已涨至8500元,一年牟利近6万元。“贱价租公家房,一签即是40年。高价转租,租金装自个腰包。”郭述良说。
    对此,四川中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建军质疑说,陈大为与仁寿县养路段签定的40年租借期限,已严峻违背《合同法》相关规则,其行动存在以公济私之嫌。
    实名告发
    养路段书记“以权谋私”
    本年1月21日,网友“郭述良”经过腾讯微博告发称:“原任眉山市仁寿县公路维护办理段副段长、现任眉山市仁寿县养路段党组书记陈大为,利用职务之便,将仁寿县公路养路段斗极道班7间门市,以每间每年400元的租金,租借40年给自个,现以每间每年8500元租借费不合法获取巨额赢利。”随后,郭述良接连10次经过微博刊发上述内容。近来刊发时刻为2月7日。
    “郭述良是我的实在姓名。”2月19日,仁寿县斗极镇,网友“郭述良”出头。其在斗极场镇经商所租铺面,即从陈大为手中租借而来。
    “陈大为贱价打包租下公家房,时刻长达40年。然后别离租给7个租客,租金随行就市,且悉数装进了自个腰包。他的这种做法,其实即是以公济私。我情愿与郭述良联名实名告发陈大为。”在郭述良供给的告发信上,别的一位租客周杰签上自个的姓名。
    据周杰供给的2013年度《门市租借协议》显现,周杰作为乙方,其租借门市为第六间,甲方系陈大为,年租借费6000元。“这笔租借费我交给了陈大为,这里有他签名的收据为证。”周杰说。
    两个奇怪
    店肆租金比年上涨,郭述良和周杰感到吃不消的一起也产生了疑问。
    租金“猛涨”惹质疑 铺面真实主人是谁?
    郭述良称,他和周杰,别离于2011年、2012年租下两间铺面经商。两年前,每间租金才4000元,上一年涨至6000元,本年又要涨到8500元。关于猛涨的租金,郭述良和周杰感到吃不消的一起,铺面真实主人是谁?也引起了两人注意。经郭述良和周杰多方查验,这栋楼其实是养路段斗极道班的公家房。一楼作为门市租借,二楼由道班家族运用。
    租借时刻长达40年 公房缘何由私家收租?
    据郭述良和周杰供给的一份《门面租借协议》显现,甲方仁寿县公路维护办理段与乙方陈建军签约,约好将甲方坐落在斗极道班的门面第1至7间租借给乙方依法运营运用40年。租借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0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门面租金费合计112000元。“照此核算,每间的年租金才400元。”郭述良说。
    协议显现,甲方法定代表系尹世明,乙方系陈建军,经办人系陈大为,且系担保人。郭述良查询后称,陈建军系维护段向家道班班长,陈大为时任县维护办理段副段长,尹世明时任县维护办理段党组书记。
    更奇怪的事,在这份协议签定第三天持续演出。周杰说,2004年12月30日,陈大为与陈建军签定《门市转租协议》。协议内容为:陈建军与陈大为洽谈后达到转租协议,陈大为一次性付出陈建军现金112000元,并获得该7间铺面40年的运营运用权。
    一声质疑
    租期如此长合法吗?
    把握上述依据后,郭述良和周杰写了一份告发信,并提出三点疑问:租借40年期限是不是合法?年租金只是400元,是不是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并吞国家财产嫌疑?作为公职人员,陈大为参加经商行动是不是已违背规则?
    告发信中,郭述良和周杰例子陈大为怎么收租金:2005年至2011年,陈大为雇请斗极道班收租金,每间年租金为2000元。7年间,租金合计98000元。2012年,陈大为雇请斗极道班班长胡伯均收租金,每间年租金4000元。2013年,陈大为自个出头收租,每间年租金6000元。时至本年,每间年租金已涨至8500元。“按租金上涨速度,剩下31年租期中,他将依托公家房获取高达数百万元的赢利。”一位不肯签字的租客算账后说。
    对话新闻当事人
    养路段
    租期40年属正常租借
    “关于网民反映陈大为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合法利益疑问,咱们早已给予了答复。”昨天上午,仁寿县公路维护办理段单位,胡姓作业人员出具该养路段“红头文件”如是说。
    红头文件称:现陈大为对外租借的斗极道班七间门市,是2004年12月27日由陈建军向养路段签定的租借合同,其时租金是400元/年,租期是40年。2004年12月30日陈建军将此七间门市转租给陈大为,租期是40年。归于正常的租借,不归于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合法利益。
    胡姓作业人员表明,其时缘何要将门市全体租借,她并不知情。
    陈大为
    “租金收了,有疑问请找纪委!”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仁寿县养路段办公楼,陈大为此刻不在单位,记者经过电话联络上了他。
    华西都市报:你是不是租借了斗极道班的7间门市?
    陈大为:是的。这个疑问,纪委正在查询。
    华西都市报:能当面承受采访吗?陈大为:我如今行政服务中心就事。请明日上班时刻再来找我。
    华西都市报:每年你都在收取7间门市的租金吗?
    陈大为:租金收了,有疑问请找纪委。华西都市报:租金合计多少呢?陈大为:有疑问请找纪委……县交通局纪委书记回答
    “现已接到告发,因太忙还未正式查询!”
    1月19日下午,在承受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仁寿县交通局纪委书记张德均证明称,据他开始知道,陈大为贱价租借斗极道班公用房事实,高价转租租金的确已被陈大为私家收取。昨天上午,张德均再次证明,得悉网友告发后,他们立刻责成县养路段先行自查。当前,养路段自查报告已送至县交通局。“近段时刻,我作业太忙,关于陈大为是不是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合法利益疑问,我还没有正式查询。等下周一,我将前往斗极镇,实地查询此事。”·律师观念·房子租借
    期限最长不超20年
    四川中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建军对此提出质疑。余建军说,按照中国《合同法》规则,房子租借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一起,7间门市租期长达40年,均匀每间门市年租金仅为400元,且租金固定不变。“这种租金约好方法,存在甲乙双方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利益及以公肥私的嫌疑。”余建军以为,此类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公职人员
    转租公房获利属不合法收入
    余建军表明,从合同签署主体看,承租方陈建军和次承租方陈大为,均为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则,他们均不能参加运营性活动。据此,陈大为依托再次转租公家房,从中赚取高额赢利,属不合法收入。其行动是不是涉嫌犯罪,亟待有关部门介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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