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近日接连有读者打进新闻热线962000称,合肥一些小区有住户将住房改成了餐馆或单位食堂,停业时非常扰民,向物业反映也没用。昨天记者对读者反映的状况停止了看望。
公司房产改为食堂
“小区住宅房咋就成为食堂了呢?每天饭点的时分,来的人多,炒菜吃饭动静很大。”昨天,家住梅山路支巷白鹭苑小区的刘女士对记者说,小区C栋102室每天接待不少人来吃饭,影响到了住户的生活环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白鹭苑小区C栋102室,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油烟味。室内摆设很像食堂,房内一位司先生通知记者,这是他们单位的房子,原本想作为办公室的,但后来改为了食堂,“公司的人也不多,每天来吃饭的人也没几,有额外客人来的时分,最多也就两三桌,而且我们曾经在想方法尽量不打搅其他居民。”
记者找到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也和司先生沟经过,也曾劝止过小区内另外一户将住宅改为饭馆,不过物业只能是以劝说为主,没有其他的方法。
房屋出租后开餐馆
“小区里有家住宅房改为私房菜馆有一年多了,油烟扰民不说,喧闹声也持续到很晚,能不能有人来管一管?”家住马鞍山路锦绣园小区的张先生昨天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小区内1号楼108室改成了餐馆,而且生意很好。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锦绣园小区1号楼108室,餐馆还没有开端停业。记者理解到,这里吃饭不点菜,按每人100元的规范收费,需求提早预定,晚上晚点来也能够。随后记者从小区物业理解到,这处住宅房是住户租进来的,物业屡次接到居民的投诉,也先后屡次找到这家私房菜馆,让他们搬离小区,“目前私房菜馆的老板正在找其他中央,过段时间就会从小区搬走。”
律师:谐和不成可起诉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的高明生律师通知记者,依据《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规则,业主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动为运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动为运营性用房的,除恪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若未经其同意将住宅私改为餐馆等运营性用房,在谐和不成的状况下,受影响的业主能够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