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墙体广告 昨天下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确定,为醉驾者调包血液样本的协警潘某,因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新闻回忆:协警互换嫌疑人血样 温州"公务员醉驾血样调包"案开审浙江在线自创:温州醉驾公务员换血案宣判 “爪牙”协警获刑14个月协警潘某,男,34岁,温州瓯海人。他1998年开端当协警,案发时为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协警,担任接处警和挂号保管涉案血样。
上一年6月5日晚11点34分,原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批阅办理单位代理中间副主任陈某,酒后驾驭牌号为浙C622**小车,途经鹿城区锦绣路锦瓯桥前时,被交警当场抄获。
经现场呼气酒精测验仪测验,检测成果是106.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驭。随后,交警提取了陈某的血液。
但第二天下午,温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间的血检成果让人大吃一惊: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仅为20.7毫克/100毫升,依据这个数据,只能判定为“酒后驾驭”。
温州市公安局当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对,经查实,送检的血液样本并不是陈某自己的,而是他母亲王某的。而将血样调包的人,是协警潘某。
上一年7月30日,陈某因犯风险驾驭罪,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昨天下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确定潘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陈某的母亲王某因涉嫌协助消灭、伪造证据罪被鹿城区检察院立案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