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为标准应急周转资金的运用和办理,保证资金标准运作、安全运转,充分发挥应急周转资金的运用效益,市金融办拟定了关于中小公司应急周转资金办理暂行方法,方法自2014年3月7日起履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该方法的出台是为了协助有些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但资金周转暂时呈现艰难的公司渡过难关,由市财政局从工业基金中提供应急周转资金,并托付夷陵国资公司担任应急周转资金详细运营和办理,方法规则该资金不得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和补偿资金缺口。
应急周转资金告贷目标为商业银行,不对公司直接告贷,只能用于公司还贷,周转资金的时刻原则上不超越3个工作日。夷陵国资公司对承贷银行按拖欠额每日加收1.5‰的罚息并经过法律手段予以清收;逾期超越30天的,市财政局将承贷银行列入不诚信公司名单,不再享用财政性资金存款和市政府查核奖赏。
方法指出,若银行组织、夷陵国资公司及告贷公司的有关人员招摇撞骗,形成应急周转资金丢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