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墙体广告 “钞票当场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公司主办本次活动并保留最终解释权”……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遇到过此类霸王条款?昨日,市工商局召集公职律师对房地产销售、物业服务、快递服务等行业的15个典型霸王条款作出点评,提醒消费者勇敢抵制“霸王条款”。
生活中,消费者经常会遇到由经营方发出的“协议”“声明”“店堂告示”等,其中很多内容对消费者而言是不平等、不合理的,如“如甲方未能按议定时间交车时,则甲方无息退还所收乙方订金”“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物品售出,概不退换”等。消费者在购买相关服务或商品时,都被迫或不知不觉地接受着这些条款,感到十分无奈。这些都是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霸王条款”。
3月初,市工商局发布通告,在全市公开征集典型“霸王条款”;截至目前,共有百余名市民向工商部门提供了曾遭遇过的“霸王条款”。其中,市工商局工作人员选出了15个典型,并邀请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荆门仲裁委等部门的公职律师进行了点评。
接下来,对定性为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合同制定者和使用者限期改正并停止使用。凡逾期不作修改和停止使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