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湘潭全市开展创建“平安湘潭”活动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发挥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形成了抓稳定、保平安、促发展的强大合力。在全市深入推进“平安湘潭”建设之际,就司法行政系统在“平安湘潭”建设中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和提供法律保障,再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采访了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傅军。
您是如何看待“平安湘潭”建设的?
傅军:深入推进“平安湘潭”建设,我们要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平安创建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如果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没有提升,就会影响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将“平安湘潭”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作为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民心工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好。
司法行政系统在“平安湘潭”建设中,如何利用职能优势?
傅军:一是我们通过法律的宣传和墙体广告宣传的方法,让市民懂法用法,预防矛盾的产生。我们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宣传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将纠纷化解于源头,利用墙体广告大力宣传本次活动。
二是我们通过人民调解和提供法律服务,来调节各类社会矛盾。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为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提供法律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参加了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2467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答法律咨询4412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9件,免去律师费用530余万元,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773.6万元。缓解了许多社会矛盾,构筑纠纷平息的安全线。
三是我们通过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方式,挽救特殊违法犯罪人群,减少和控制了社会混乱源。今年上半年,我们开展全市“打击和收治特殊违法犯罪人员”专项行动,让城区公安机关报警率下降40%。我市劳教所(九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创新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管理,加强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管理,有效减少和控制了社会乱源,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四是我们通过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缓减社区服刑人员对抗社会的心理,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我市是全省最先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的社区刑罚执行,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了刑罚的严肃性更好地服刑。我局还创新推行安置帮教基地“以奖代投”办法,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活动,让他们能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又控制了重新犯罪的机率。目前全市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以“法治湘潭”推动“平安湘潭”建设
:司法行政系统下一步将如何推进“平安湘潭”建设?
傅军: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把“平安湘潭”建设与“法治湘潭”建设作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两项中心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既是“平安湘潭”建设的参与者,也是“法治湘潭”建设的推进者,二者互为促进。所以下一步,我们会把二者结合起来,以“法治湘潭”建设的举措为切入点,提高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平安湘潭”建设提供支撑。
首先,我们要当好法律参谋,促进政治法治化。我们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法律工作者发挥法律参谋的作用,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处理矛盾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法律风险和决策失误。并且加大领导班子法律学习力度,督促、推动政府及公务员“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实现政令畅通,确保“平安湘潭”建设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其次,我们要为湘潭市的经济建设法治化保驾护航,把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服务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律师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法治建设平台,继续推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防范和化解“两型社会”建设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使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经济、环境之间的和谐,才能确保群众真实享受经济建设的成果,为“平安湘潭”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和公平的环境。
第三,我们要推进社会建设法治化,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发挥人民调解的调解优势。全市81个司法所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基地“以奖代投”实施办法,支持刑释解教人员依法就业创业,防止因生活贫困而重新违法犯罪。推进法律援助与帮困救济、司法救助、信访维稳等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合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为“平安湘潭”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最后,我们要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宣传教育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集约节约用地、重点工程建设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主动开展专题法制宣讲,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浓厚氛围。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规范依法、有序的利益诉求表达秩序,为“平安湘潭”的推进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