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墙体广告 记者李志强报导:“就餐时喝到过期美汁源果粒橙饮料,餐馆老板只赞同换一瓶完事。”3月31日,南昌市民杨女士向本报投诉坐落大顺巷的小四川菜馆。通过记者和谐,杨女士取得十倍补偿金60元。
◎反映 喝到过期饮料只换一瓶
杨女士通知记者,3月30日下午,她和兄弟在小四川菜馆吃晚餐。其间,点了一瓶450毫升装的美汁源果粒橙饮料。“我看到果汁色彩有点深,但其时没有介意。”杨女士说,她兄弟在倒剩余的饮料时,发现色彩深的不正常,还有股怪味。“查看生产日期后吓了一跳,上一年12月16日就过期了。”愤慨之下,杨女士需求餐馆老板给出说法。
杨女士说,餐馆老板宣称过期饮料与其无关,并称现已将此情况反映给供货商,对方回答“假如没什么疑问就换一瓶”。
◎成果 消费者取得十倍补偿
3月31日下午,小四川菜馆老板陈女士称,过期饮料是供货商送来的,事发后她曾转述供货商给出的处理方式,需求杨女士等人去医院查看,但他们没有赞同。
对此,供货商郭先生在电话中表明,他近来一次给小四川菜馆送美汁源果粒橙是在3月26日,不可能会供给上一年的过期商品。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雄元表明,依据食物安全法的规则,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消费者除需求补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许出售者需求付出价款十倍的补偿金。
经洽谈,供货商方面赞同由菜馆方面先垫支,按6元价款的十倍进行补偿。杨女士结尾拿到60元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