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墙体广告 将奔跑车停在楼下,俄然被楼上住户的外窗砸中,形成多处损坏,支出了一大笔修车费。在洽谈补偿中,楼上住户称,怪你自个没把车放进泊车场,你自个也大概承当职责。按照法律规定,这个丢失究竟由谁来承当?物管公司有职责吗?
近来,高新法院审理了这起坠物案。法院以为,车子停在哪个当地与意外发作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判定坠物主人对丢失进行全赔。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
车子被坠物砸坏
坠物主人称“怪你不放进泊车场”
2012年11月,王某将自个的奔跑车停放在高新区元华一巷6号小区楼下的泊车位内,俄然楼上一户住所的外窗掉落,砸在奔跑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形成该车车顶、车门及引擎盖多处损坏,之后经4S店修补,王某称支出修车费用17975元。事端发作后,经查找,掉落的窗户是事发地址楼上住户刘某家的外窗。王某与刘某屡次洽谈未就补偿达到一致定见,王某将住户刘某及物管公司起诉至成都高新区法院,诉请刘某与物管公司连带补偿修车费等丢失17975元。
庭审中,被告刘某答辩称,原告王某将车停在小区楼下,该地址不是小区的泊车场,因而原告对事端的发作存在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职责。
第三人物管公司答辩称,原告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车辆受损是因为坠物且已经找到坠物的主人,自个不应当承当职责。
法官说法
坠物伤车
坠物主人承当全责
成都高新区法院以为,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放置物、悬挂物发作掉落、掉落形成别人危害,一切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个没有差错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本案系典型的物件致人危害案子,被告刘某系其寓居的住所窗户的使用人,该窗户掉落形成原告王某的产业危害,被告刘某不能证明自个对危害的发作没有差错,应当承当相应的产业危害补偿职责。第三人物管公司并非致人危害物件的一切人、使用人、管理人,因而不应当承当侵权职责。关于被告提出的原告一切的车辆并非在合法车位上泊车,因而原告亦有差错的定见,法院以为王某是否在合法车位上泊车与案子的侵权事件的发作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被告刘某的侵权职责,故对被告刘某提出的该定见不予撑持。
关于原告王某因而次事端形成的丢失,依据原告王某供给的依据,法院对汽车修补费用15975元予以撑持,对贴膜费用,因为并未有依据证明该车辆需要进一步修补,不予撑持。
据此,成都高新区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判定被告刘某应当在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王某付出15975元,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高新法 本报记者 晨迪
原标题:住所外窗掉落砸中楼下奔跑 法院判定住户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