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福州4月21日电(记者林锦旺 实习生林斐然)价值一千余万的仿冒商品被广东省工商部门查办后,已逾半年案子依然发展不明。近来,安记食物(香港)有限公司的周女士发现商场上照旧充满着仿冒其公司商品的伪劣制品,对此她深感忧心如焚。
周女士介绍,造假者所仿的“益鲜素”是其泉州公司主打的一款氨基酸调味料,在烹调时运用可增加食物的鲜味。“去年咱们在广东省境内发现不合法厂商仿冒咱们公司出产的特有商品‘益鲜素’,所以咱们当即向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茶山镇分局和惠州市博罗工商局投诉举报。”周女士通知记者,两地工商部门于去年10月先后对造假工厂进行了盘查,并查办了大批量的高仿商品。
“这款商品商场价为280元,主要是发往全国各大城市进行出售。”周女士介绍,比较实在商品,伪劣制品制作工艺粗糙,内部粉末成分不明,将对食用者安康形成要挟。
在两所工商部门提供给周女士的回执文件上记者看到,去年10月12日,东莞市工商局茶山镇分局在当地超朗工业区内的易金制罐有限公司内查扣了23000罐冒充商品;同月17日,惠州市博罗工商局在对于当地石湾镇速丽制罐厂法律行动中也抄获了冒充“益鲜素”的伪劣制品18480罐。
而在一份惠州市博罗工商局法律中所拍摄的相片中,石湾镇速丽制罐厂伪制的制模东西上面“益鲜素”3个大字清晰可见。 “这是典型的商标侵权案子,商品外包装简直能够以假乱真,该批虚伪商品一旦流转商场,将对咱们公司的声誉形成巨大损害。”周女士通知记者,共计4万余罐的冒充制品当前已经被广东工商部门查扣,但事经半年案子照旧发展缓慢。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其第五十六条明文规定:“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时间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时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该法规还特意强调:“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丢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定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补偿。”
就此事情,记者致电了东莞市工商局茶山镇分局有关负责人。电话中该负责人表明,该案子因为跨过两个地市,市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已经介入事情查询,工商部门将加大查询力度,尽快给该公司一个答复。其奉告记者,因为出于对案情的保密需求,详细进程暂时无法对公司揭露,一旦有了发展分局将会及时奉告。 另一方面,安记食物有关代表也从惠州市博罗工商局得悉,当前惠州市案子已开始结案,不日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关于该事情进程,记者将进一步进行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