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墙体广告 据新华社电近日关于“深圳市‘小产权房’确权”报导引发关注。24日,深圳市查违办对此进行弄清,称当时是对深圳市有关历史留传违法修建处置展开试点工作,外界对此解读为“小产权房确权”系误读。另外,深圳并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小产权房”。
据悉,本年4月1日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村城市化历史留传违法修建的处置决议〉试点实施办法》试点工作正式发动。深圳市有关负责人表明,依照该《实施办法》,原乡民所建住所类历史留传违法修建,一户仅有一栋可处置产品性质的房地产证。对非原乡民所建,以及以房地产开发为意图未经同意建造的住所类违法修建,不予处置承认。
深圳市查违办称,深圳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其表明,“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乡村集体土地上建造、向社会公众租售的房子,深圳市通过1992年、2004年两次乡村城市化改造,深圳市原农业户口人员已悉数转为城市居民,乡村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