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墙体广告 “依据法律规定,对掠夺、劫持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纳防卫行动,形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归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
3月25日深夜,暴徒郑某、罗某持刀进入锦江区静居寺路一小区住户家中施行掠夺。两名男住户在抵挡中,夺刀将暴徒郑某刺死。此事经报导后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两名住户是正当防卫,仍是防卫过当?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检察院了解到,两名住户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明,该院已以涉嫌掠夺罪、强行猥亵妇女罪对暴徒罗某批准逮捕。
入室掠夺 遭住户刺死
郑某、罗某都租住在锦江区静居寺路一小区的7楼。3月25日深夜,郑某和罗某拿着刀和仿真枪冲进电梯,恰好遇见乘电梯回家的岳先生。他俩从岳先生身上搜出1000多元后,还不甘愿。于是,他们押着岳先生来到他租住的23楼,并进门将一起租住的陈先生和兰女士控制。他俩从兰女士房间内搜出1万元现金,并强逼兰女士交出银行卡及暗码。随后,罗某钳制兰女士外出取钱,郑某则留在房间看守陈先生和岳先生。趁其不备,陈先生与岳先生奋起抵挡,夺刀将郑某刺死。
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明,事发后他们介入此案进行调查取证。他表明,陈先生与岳先生奋起抵挡,把刀夺过来,刺向劫匪郑某,并致使郑某逝世。“依据法律规定,对掠夺、劫持以及其他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纳防卫行动,形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归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说,陈先生和岳先生两人的行动归于正当防卫。一起,罗某、郑某持刀、仿真枪入室掠夺,已构成掠夺罪,罗某还涉嫌强行猥亵妇女罪,鉴于郑某现已逝世,不再追查刑事责任。当前,罗某因涉嫌掠夺罪、强行猥亵妇女罪被锦江检察院批准逮捕。
昨晚7点过,成都商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事发房屋前,两次敲门均无人应对。小区物管称,事发后,两名男住户已搬离小区。
锦检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周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