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二大队队长冯寿其说,违法的广告牌和建筑物,侵害了高速路产合法权和原属广告牌设施的权益,干扰司机视线,增加了高速路路段容量,影响行车秩序,不利于维护高速路段良好环境。
据介绍,交通部门执法人员将先对市各高速路路段两侧违法广告情况进行勘察,掌握违法细节证据,然后再给违建物业主发出《路政强制告诫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15天左右)对违建广告标牌、建筑物和构筑物自行拆除,自行拆除一般不处罚款。否则,按照国家公路法,将对违建广告标牌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违建单位须承担强制拆除的费用,最高可被罚款2万元。”
具体规定
八十米范围内无证即属违法
昨天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市内高速公路两侧的违法广告进行调查、取证。在月环支线南屏段125公里往南850米处时,一个高大醒目的广告招牌屹立在高速公路一侧。在环旋的高速路里,该立体广告牌由三面长18米、宽6米的广告矩形面板组成,面板遵循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方向面向三个方向路段围成一个三角。根据执法局相关人员现场勘测得出,该底柱高达18米的广告牌柱体距离公路桥梁滴水线长度为12米,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规定,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高速公路八十米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的位置,应当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因此该广告牌属于违法广告标牌设施。
典型路段
8公里内7违法广告
随后,在京珠高速至金鼎花坛8000米路段处,仅仅8公里的路段上就存在7处违法广告牌。这些违法广告牌大多是商业广告,也有公益公告。交通局人员介绍,违法广告标牌有立柱式,房顶式,路边隔离栏式和墙体广告几种形式,其中立柱式广告最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