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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公开审理警察涉刑讯逼供案件 3被告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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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墙体广告  13日,重庆大渡口区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苟洪波、但波成心伤害,郑小林刑讯逼供案并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原系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民警。2011年7月,长寿区公安局以吕某涉嫌违法对其立案侦查。苟洪波担任审问工作,其授意、指派但波、郑小林等民警采纳刑讯手法逼取吕某口供。经判定,吕某损害程度为重伤。案发后,但波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
    重庆大渡口区法院审理后以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建立。三名被告人当庭均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现实,取得被害人体谅;但波系自首;郑小林违法情节细微。对三名被告人可别离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和革除处分。据此,重庆大渡口区法院当庭宣判:苟洪波犯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波犯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郑小林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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