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墙体广告 本报昨天报道的《渣土车撒野,让城市蒙羞》导致各方重视。南京交管部门查明,网友向本报官方微博爆料的“狂奔”渣土车确有超速行动,交警昨天作出了处分处置决议。
经南京交警一大队调查,5月12日22时前后,南京同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7辆渣土车从玄武大路由东向西行进,其间4辆渣土车存在超速行进违法行动,分别为:苏AX8890、苏AX8895、苏AX8893、苏AX8902。根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第90条、《江苏省路途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第(二)项“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路途上行进速度超越规则时速20%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以及《南京市渣土运送管理办法》第16条“本市对渣土运送车辆实施限速行进”“城市路途行进速度不得超越50公里/小时”等规则,交警一大队对上述车辆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处分决议。
昨天下午,苏AX8890车的驾驶人朱某已到大队承受了处分,其余3人交警部门已敦促其赶快承受处置。担任同康公司属地管理工作的南京交警八大队,也向同康公司宣布整改通知书,收回其所有车辆的安全证、通行证,责令停运、整改,并对超速车辆驾驶员作出6个月内不予从事渣土运送的处置决议。同时,还将该单位的违规行动通报南京市城管局作出相应处分。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