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5月19日,三峡坝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在坝区偷盗树木枝条的两妯娌刘某、朱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分。
5月12日11时许,刘某(41岁,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朱某某(54岁,枝江市安福寺镇人)两妯娌相约,从宜昌市夜明珠乘8路公交车来到三峡 坝区。当她们抵达三峡坝区天鹅路时,见路旁边绿化带有许多山茶花,就决议将一些山茶花枝条盗回家。所以,她们就用剪刀剪枝条,并放进自个带来的蛇皮袋子中。 后被三峡生态园林公司的员工发现并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将刘某、朱某某抓获。经查,两人共偷盗山茶花枝条876枝。警方依法决议给予两人行政拘留15日 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