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墙体广告 西藏自治区实施《社会力气办学法令》方法
【公布日期】1998.12.23
【实施日期】1998.12.23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内容分类】其他类
【公布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实施〈社会力气办学法令〉方法》,已于1998年9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实施。
第一条 为了鼓舞和支持社会力气办学,保护举行者、校园及其他教学组织、老师及其他教学作业者、受教学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力气办学的处置,促进其健康开展,依据《社会力气办学法令》,联系我区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社会力气办学,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由公司作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自己运用非国家财政性教学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行实施学历教学或许非学历教学的各级各类校园和其他教学组织的活动。
社会力气应当以举行实施作业教学、成人教学和学前教学的教学组织为要点。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力气办学作业归入教学作业开展规划,实施积极鼓舞、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处置。
第四条 依法保证社会力气举行的教学组织的合法权益。
对在社会力气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自己,给予奖赏
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自己不得以盈利为意图举行教学组织。
第六条 教学组织内不允许任何组织和自己进行宗教宣传和宗教活动。
任何组织和自己不得举行宗教校园和变相宗教校园。
第七条 教学组织应当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部遵循国家的教学方针,保证教学、教学质量。
第八条 自治区教学行政部分担任全区社会力气办学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则的职责,担任有关的社会力气办学作业。
第九条 社会力气请求举行教学组织的,应当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一)请求举行教学组织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历;自己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组织组织和规章,有清晰的办学主旨、培养目标及符合需求的教学计划和教材;
(三)有与教学教学需求相适应的、具有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合格的专兼职老师、财会人员及其他处置人员;
(四)有符合规则规范的教学场所及设备、设备等;
(五)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安稳的经费来历;
(六)批阅机关需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社会力气请求办学的,应当依照下列批阅权限分级批阅、分级处置:
(一)举行小学、一般初中、作业初中学历教学组织的,由各地(市)教学行政部分批阅,报自治区教学行政部分存案;举行作业高中、一般高中学历教学的,由自治区教学行政部分批阅;举行作业中专学历教学组织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阅。
(二)举行初等非学历教学组织的,由县级教学行政部分批阅;举行中等非学历教学组织的,由地(市)教学行政部分批阅;举行高等非学历教学组织的,由自治区教学行政部分批阅。
区外来藏的社会力气办学、区外院校在藏树立分校的,依照前款有关批阅和处置的规则履行。
境外组织和自己在区内举行各类教学组织的,依照国家教委《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则》处置。
第十一条 举行实施劳作作业作业技能训练或许以作业技能为主的作业资历训练、技能等级训练的教学组织,由县级以上劳作行政部分依照国家规则的权限批阅,并向同级教学行政部分存案;
举行工人技能等级训练组织、特别作业工种资历训练组织、社会无业人员和公司下岗职工的作业和再作业训练以及公司职工的作业前训练和转岗训练组织,由县级以上劳作行政部分批阅,并向同级教学行政部分存案。
第十二条 社会力气请求举行教学组织的,应当向批阅机关提交下列书面资料:
(一)申办陈述;
(二)举行者的资历证明文件;
(三)拟任校长或许首要行政担任人以及拟聘老师的资历证明文件;
(四)办学资金的资信证明文件;
(五)办学规章、教学计划、教材版别和开展规划;
(六)经有关部分同意的办学场所运用权证明;
(七)批阅机关需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联合举行教学组织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第十三条 社会力气举行的教学组织、老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行的教学组织、老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教学组织依法享有办学自立权,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自立聘任老师和其他教学作业者。教学组织聘任的老师应当符合国家规则的老师资历和任职条件。
教学组织聘任外籍老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置。
第十四条 请求举行实施学历教学的教学组织的,批阅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四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请求举行其他教学组织的,批阅机关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五条 社会力气办学实施许可证准则,由批阅机关对同意树立的教学组织发给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依照《社会力气办学法令》第十八条的规则处置。
第十六条 教学组织应当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的招生规则,在批阅机关审定的专业、数额和范围内自立招生。确需增设专业和扩大招生的,应当经批阅机关同意。
第十七条 教学组织的称号应当确切表明其种类、层次和地点行政区域;未经自治区教学行政部分或许自治区劳作行政部分依照职责分工予以同意,不得冠以“自治区”的字样。
第十八条 教学组织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经批阅机关审阅同意,并恪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广告的处置规则,方可发布。
第十九条 教学组织刻制印章,应当持办学许可证和批阅机关出具的证明,向地点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处置批阅手续,并将印章式样报批阅机关和公安机关存案。
第二十条 教学组织应当树立健全内部决策、履行和监督处置体制,树立学籍处置和教学处置准则。
教学组织应当依照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编制课程方案,确定教材、实施学历教学的,还应当履行国家和自治区教学行政部分拟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选用经国家和自治区教材查看委员会审定的教材。
第二十一条 经同意实施学历教学的校园的学生,完成学业,经当地教学行政部分一致组织的考试合格,由地点校园依照国家有关规则颁布学历证书。
实施非学历的教学组织的学生完成学业,由地点教学组织发给训练证书或许其他学业证书,注明所学课程和考试成绩,并能够依照有关规则参与作业资历考试或许技能等级考试,考试合格的,获得相应的作业资历证书或许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二条 教学组织的董事、校长或许首要行政担任人和担任总务、管帐、人事职务的人员之间,实施亲属逃避准则。
第二十三条 教学组织应当依法树立财政、管帐准则和工业处置准则,依照行政作业单位的管帐准则设置管帐帐簿,在每一管帐年终了时制造财政管帐陈述,报批阅机关查看。教学组织的财政处置应当承受审计部分的审计监督及教学、劳作行政部分的处置和监督。
教学组织举行的校办工业的工业、财政应当与教学组织的工业、财政分隔;自己举行的教学组织的工业、财政应当与举行者自己的工业、财政分隔。
教学组织除法定的管帐帐册外,不得另立管帐帐册。
第二十四条 教学组织承受的捐献和收取的建造费等金钱以及教学组织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该组织的建造和开展,不得归举行者一切,不得用于自己分配。资金不得存入自己帐户,不得用于商业性出资。
第二十五条 教学组织的收费项目和规范,由该教学组织提出,经批阅机关审阅提出定见,到指定的物价部分申领收费许可证后,凭据收费,并运用自治区财政部分一致印制的收费收据。
第二十六条 教学组织的工业中,国家投入部分和国家优惠政策所构成的部分,归于国家一切;教学组织收取的费用、承受的捐献及其他收益,归于教学组织一切;举行者投入的部分,归于举行者一切。
任何组织和自己不得侵吞教学组织的工业。
第二十七条 批阅机关应当加强对社会力气办学作业的处置、督导和效劳,担任对其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评价,并实施年度查看准则。教学组织担任将年度查看状况、年度作业总结、财政管帐陈述提交批阅机关。每年各地(市)批阅机关担任将本地区社会力气办学状况向自治区相应的批阅机关陈述。
实施非学历教学的作业技能训练组织由劳作行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对其进行事务指导和处置,并会同教学行政部分进行年度查看。
第二十八条 教学组织的教学教学活动遇到临时性严重妨碍和疑问时,教学行政部分能够进行干涉。
第二十九条 教学组织替换法定代表人,改动称号、种类、层次、专业,应当到同意办学的部分处置改动手续
第三十条 教学组织停办或许闭幕,应当向批阅机关提出请求,经同意后方可停办或许闭幕。批阅机关应当帮忙教学组织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并组织在校承受义务教学的学生持续就学。
教学组织停办或许闭幕,应当依法进行工业清算。首要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清算后的剩下工业,返还或许折旧返还举行者的投入后,其余部分由批阅机关统筹组织,用于开展社会力气办学作业。
批阅机关对核准闭幕的教学组织应当及时给予布告,并通知其交回办学许可证、印章和办学档案,予以封存。
第三十一条 教学组织违背本方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据其性质和情节,由批阅机关责令改正,退还所用费用或许撤消办学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一)未经同意,私行办学的;
(二)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