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墙体广告】:备受社会关注的周龙斌涉嫌爆炸罪一案在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案被告人周龙斌、周辛平出庭受审。
据湖南墙体广告了解,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人,经营矿业,曾是临武县首富,资产过亿。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3年12月23日,在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受周龙斌指使的陈建文带着装有爆炸装置的包在靠近周兵元时,被同伙苏加利(已判刑)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周兵元与陈建文当场被炸死,爆炸造成郴州市天湖大酒店停车场多台车辆被损坏,酒店玻璃被震碎,多名过往行人被玻璃碎片刮伤。事后,周龙斌通过周辛平等人向苏加利支付现金20万元。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周龙斌与被害人周元兵是为争夺采矿权而结仇。
据了解,2007年2月,公安部对周龙斌下达A级通缉令。2011年7月,潜逃至湖北十堰经营梅花鹿养殖场的周龙斌被湖北警方抓获,随后押解回郴州。2011年9月被郴州警方执行逮捕。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龙斌为达到杀害他人的目的,雇佣他人采取爆炸方法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周辛平明知周龙斌是犯罪的人,而 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应分别以爆炸罪追究周龙斌,以窝藏罪追究周辛平的刑事责任。
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后,郴州中院组成了以刑一庭副庭长王洪为审判长,李建湘和王淳为审判员的合议庭,案件7日如期公开审理。近200人的旁听席上坐满了前来旁听的人员。此案庭审进行了4个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