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墙体广告:市中心血站原站长曹伟春就任不到3年间,大举收受属下及各事务收购单位的贿赂合计23.4万元。日前,曹伟春因犯纳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曹伟春51岁,1986年起在市中医院作业,曾任中医院单位副主任。2002年1月,被调入市清洁局,历任单位副主任、主任。2011年3月起,任常州市中心血站站长。
2013年9月,市纪委在查处原市清洁局局长朱雄华纳贿一案时,发现曹伟春有受贿嫌疑,遂叫曹合作查询。曹在合作查询时间,自动告知自个收纳贿赂的事实。
据起诉书指控,从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短短两年半时间内,曹伟春使用担任市中心血站站长之便,在主管血站设备、试剂收购、人事管理 等事项过程中,为南京英科新创医学科技公司等有关单位及自己获取利益;另使用自己职权,通过其他作业人员为人获取作业,多次收受请托人贿送的现金、购物 卡、烟酒卡等,总计达23.4万元。
2011年3月,曹伟春刚到市中心血站任站长,南京一家医药公司老板丁某就赶来拜见曹伟春。据丁某告知,之前他们公司一向向常州市中心血站供给 检测用的试剂,一传闻血站站长换了人,就立即从南京赶来。在曹伟春的单位,两人初次见面,丁某就给了曹2万元现金,曹稍作推托就笑纳了。今后每逢逢年过 节,丁某都会按时来拜见,每次送给曹现金、烟卡等资产,前后合计10万余元。
除了丁某外,曹还承受山东一家向血站供给血袋的公司事务员王某贿送的过节费、烟卡等合计3.8万元。谈起为何这么斗胆收取这些供给单位的钱款,曹说道,“我们单位收购这些东西都不需求招投标,都是我说了算……”
市中心血站作业人员丁某因作业需求在周末上班,为了调动作业岗位,丁某的爸爸在2012年春节送给曹伟春一张1万元的购物卡。还有一名实习生姚某被血站聘用后,姚某亲属请客曹伟春,当场送给曹10条中华烟卡,价值5500元。
终究,法院一审以纳贿罪判处曹伟春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自己财产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