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玉林墙体广告报道,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对一起交通事故进行调解。肇事方欧某及其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卢某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继续治疗费、残疾补偿费及其他一切事故损失共184320元,双方达成协议,并于当日将款转账到伤者卢某的账户,调解结案。这是玉林打造 “一站式”高效交通事故调解平台服务普通百姓的一个成功案
例。
近年来,玉林市公安机关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和事故车辆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新机制,极大地方便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使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011年,玉林市公安交警部门接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共12840起。其中,经交警部门行政调解成功的7672起,占事故总数的59.75%;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4032起,约占事故总数的31.40%;不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550起,只占事故总数的2.41%。去年,全市没有发生因对交通事故调处不满而上访的事件。
据玉林墙体广告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许建忠介绍,目前该市7个交警大队都建立了这种高效的交通事故调处工作新机制。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民警会迅速到现场勘查取证,出具责任认定书,接着进入调解程序。按照新的调处机制,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首先作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则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人民调解再不成功,则转到交通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先启动司法程序,司法调解仍不成功的,就可以直接开庭审理裁决。
许建忠说,在新的调处机制运行过程中,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制定了例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协调制度、调解协议确认制度等联动制度。每一起案件的调解都建立卷宗,调解工作实行全程录像。
为了让受害者及时得到赔付,调解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还与保险部门合作,把保险理赔服务引进到交通事故的调处中,实现了调处理赔“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快处、快调、快赔、快结”,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