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新格局,需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协调社会力量、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开展社会管理。通过分析浙江省农村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实践,构建新时期独具浙江特色的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格局、新体系。
关键词:农村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浙江模式
一、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矛盾
(一)既有的农村基层管理模式难以有效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税的废止,国家对农村的行政化控制日渐削弱,村民自治的空间不断扩大。然而,由于大规模的撤并村庄和“村改居”以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级组织管理涣散、村“两委”班子能力不强等多种原因,在许多农村出现村级公共事务无人管事、无钱办事的现象,导致村民自治难以有效开展。同时,随着农民就业多元化和流动性增强,村民对原有村庄的归属感和依赖感日趋削弱。随着村庄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发展、村庄整治、社区服务等方面出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依靠原有的村民自治方式难以有效解决。因此,必须改革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和整合地方党政部门、社会力量和村级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满足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农民群众的多元需求。
(二)加强和完善基层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组织平台和民主监督机制
在经济发达地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一些村庄的集体资产随之迅速增长,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民迫切要求对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近年来因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监督不落实,导致村干部违法乱纪案件频发,侵犯村民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农村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矛盾不断激化,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从浙江省近年查处的相关案件看,农村党员干部案件占总数的55%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因此,为了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以及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基层群众参与自治的组织平台和民主监督机制。
(三)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农民工进镇务工和进村居住,难以实现社会融入及开展农村社会管理
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浙江省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达到2 20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达到1 1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1.7%。由于浙江省民营经济异常发达与快速发展,大多数外来农民工都是进入县域以下镇级工业园区的民营企业务工,租住在城郊村或园中村中。然而,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外来农民工在流入地农村难以实现社会融入,不能与当地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从而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这不仅不利于发达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风险隐患。同时,外来农民工流动性强、缺乏合法化的组织形式,导致基层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从而加大了社会管理的难度[1]。因此,在发达地区必须要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积极回应流动人口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子女就学、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和期盼,更好地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二、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一)社会组织可以加强政府与公众的联系和沟通,发挥“安全阀”功能,有效地化解及缓和社会矛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急剧转型,人口的社会流动性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原有的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行政化管理和社会控制手段与方式难以有效地了解民意、沟通民情、化解及缓和社会矛盾。有社会学家认为,人如果缺乏发泄不满情绪的途径,被剥夺感就越强,社会冲突就越可能爆发。不满和对立情绪的发泄具有安全阀功能,建立健全社会安全阀机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整合和良性运行。社会组织是社会成员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及公益性目的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组织性、志愿性等基本特性。因此,社会组织可以广泛及时地了解社会成员的各种意愿和诉求,通过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沟通合作,可以迅速有效地“下情上达”,使政府更好地知民情、悉民意。同时,政府通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平台,可以更好地实现“上情下达”,使社会公众及时地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增强对政府行政行为和公共管理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在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组织可以有效地加强政府和公众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安全阀”功能,有效化解及缓和社会矛盾。
(二)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协同功能,有效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
西方学者认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传统的国家和政府的统治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而不能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政治利益及经济利益。正是基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国家协调的失败”[2],开始主张“善治”,即用良好的治理替代统治,倡导培育政府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新公共行政主体,以协同治理对付市场或国家协调的失败,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顺应社会的潮流和民众的需求。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日渐增多,迫切需要对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市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从高度集中的一元化政府管理主体走向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会管理主体,从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公益化、市场化、社会化多渠道并存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平等协商和互助合作,可以有效地协同政府和企业弥补“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有效的社会公共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社会协同功能。
(三)社会组织可以提供组织平台和组织资源,发挥整合功能,有序地组织公众,促进其参与社会管理
有学者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善治有赖于公民自愿的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没有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善治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这种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是参与政治管理的权力[3]。公众参与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实现路径[4]。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可以将自己的需求与想法表达出来,并与政府进行沟通、对话,以达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目的。同时,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协调社会关系、保障安定团结的保证。随着社会公众的公民意识和民主观念增强,他们迫切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和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社会管理活动。因此,为了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应该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社会管理主体,开辟公益化、市场化、社会化等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是在政府引导和支持之下由社会成员自发成立的群众性组织,它通过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组织公共平台以及开展组织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组织观念、参与意识和权益意识;可以有序地组织公众,促进其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现和谐社会建设。
三、浙江省农村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协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实践
面对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浙江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协同治理”的社会管理理念,坚持把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放到突出位置来抓,着力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合作与协同,积极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路径。
(一)党政主导,村级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协同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舟山经验”
从一定意义上说,舟山市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是地方政府积极回应农村经济社会新要求、主动探索农村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