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协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研究发现,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各类协会可以划分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和农业产业化协会四类。其中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属于微观层次,纵向发展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横向联合的龙头企业协会属于中观层次,由政府牵头的农业产业化协会属于宏观层次。文章论述了农业产业化背景下四类协会的成因、功能及其关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农产品行业协会; 龙头企业协会
农业产业化协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以下简称“农协”) 是会员在自愿互利基础上,自发组织形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服务、管理、协调会员为宗旨,以协会为单位承担相应的对外责任和义务。农协通过协调组织相关力量,将分散的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打破传统上小而全的生产状态,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脱节的矛盾。
近年农业发展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有三个主体: 农民、企业和中介组织。截至 2011 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 28. 4 万个,其中 15. 8 万个中介组织中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了 14 万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日益成为重要的组织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伴随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协在组织形式、服务对象与职能等方面逐步完善,协会也不再局限于农协,其会员也不仅限于农户,而是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如 2012 年底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 16 家大型龙头企业组建成立的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本研究基于已有文献和实地调研,探讨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背景之下协会的发展,将目前我国农业领域存在的协会依据职能、会员层次、会员代表和权利义务等的不同,大致区分为农协(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农产品行业协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和农业产业化协会四种形式。其中,农协因其参与主体直接为农户,归为微观层次; 纵向发展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横向联合的龙头企业协会划归中观层次; 而某些地方出现了由政府牵头成立的农业产业化协会属宏观层次 。下面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分别讨论。
一、农协早于农业产业化出现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端于山东潍坊,诞生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 1992 至 1993 年间。此前,随着农村改革推进,部分地区农民为满足自身需求已建立起相关农协。1980 年四川成都温江县成立的养蜂协会成为最早的农协。[1]协会的发展符合了当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之初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形势。
农协是按照“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基本原则,实行“民办、民营、民管”的运行机制,其经营领域由种养业向特产、加工运输和流通等延伸,服务形态由单一技术服务向市场经营综合服务、产供销一体化转变,合作范围由局部农民联合、服务本乡本土,向异地合作、跨区服务发展,是广大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在联户形式上,存在多种模式,包括“协会 + 专业大户 + 农户”“协会 + 基地 + 农户”“协会 + 公司 + 农户”,其中以“协会 + 公司 + 农户”为主。在组建主体上,呈现多元化并存的特点: 一是依托政府技术推广部门兴办; 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 三是依托能人牵头兴办; 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本地专业生产情况牵头兴办。[2]
(一) 农协的成立
农协是农民自发的创新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降低农民单独进入市场的成本,提升了农民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和交易谈判地位。协会的基本职能是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从最初开展的农业生产技术咨询,到生产资料采购、供应农用物资,农产品销售、市场开拓等,协会的服务功能已经涵盖了产业链上的各环节。
农协的成立,同包产到户一样满足了农民摆脱小农经济束缚的需要,满足了农户按产业组织起来的愿望。因此,农协凭借其灵活的机制和广泛的适应性,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广科技成果、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和认同。因此,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各地纷纷成立了农协。
(二) 农协的快速发展
随着产业化快速发展,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当中龙头企业带动型发展最快、作用最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相脱节、市场供求不平衡的难题,然而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企业一次性收购农产品和订单农业较为普遍,在合同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着交易成本高、契约双方不对称等问题,违约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和农户都因此遭受损失。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 + 农户”渐渐为“公司 + 协会 + 农户”的新模式所取代,出现企业联合农协、农协举办企业等新趋势,以农协作为中介组织促进合作各方达到相对均衡并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解决了农户不按合约规定肆意使用农药、添加剂造成农产品检验不合格; 或是企业利用其强势地位克扣农户等问题。[3]
农协在维持原有职能基础上,作为与企业链接的桥梁,协助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约束力强的标准化合同,以保证农产品品质和农户履约率; 进一步突出“中介组织”功能,使企业与农户成为利益均沾的共同体,调动了农户生产积极性,帮助农户分享其他环节利润[4]。协会因其延长了产业链条、丰富了参与主体、拓展了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而得到快速发展。
(三) 农协的主要职能
1. 推广农业科技
农协是农业科技得以有效推行的载体,一端联系着技术部门,一端联系着农户,通过开展试验、示范等推广活动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新技术推广到千家万户,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泉,促进了农民增收,赢得了广大农民的认可。
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要靠典型引带和示范幅射,而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把新技术、新成果展示给周边农户,使他们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规划、项目选择、新技术应用等方面都能效仿和学习。通过这种方式使农民科学合理选择种植种类,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形成地域特色产业,实现了农业科技推广由普遍号召向典型示范、规模推广的根本转变。如沈阳康平县花生种植科技协会引进优质花生品种 20 多种,其中鲁花、潍花在农村推广 10 余万亩,平均亩产超过350 斤。
2.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以前推广农业新技术,主要靠行政力量,资金来源、场地、推广项目及发展全由政府决策。农民处于被动地位,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不出来,效果不佳。而协会因为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了解农民的需求,提高了农产品的收益,加速了农业技术推广的速度。牡丹江磨刀石镇果树病虫灾害严重,每年户均经济损失数万元,果树协会成立后,聘请专家讲解果树病虫害防治知识、科学管理过程,经过协会和农民共同努力,水果质量和产量都得到了提高,打造出“磨刀石”品牌,带动了周边村果品业的发展。[5]
3. 有效对接产业和市场
农协减少了农民进入市场的中间环节,把农民自产、自销的单个产品纳入整个产业链条,把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纳入了整个市场体系,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充分发挥了农民的主体作用。把农户个别行为转化成为市场组织行为,把地区资源优势转化成为市场经济优势,促进了产业和市场的有效对接。沈阳新民市獾洞子村在蔬菜种苗协会带动下,90% 农户掌握了西瓜苗嫁接技术,建起了育苗工厂,形成了年产 5 000 万株西瓜嫁接苗的育苗基地,嫁接苗远销吉林、黑龙江等地。[6]
4. 拓展丰富了产业化组织形式
农协由初期以技术服务连接农户式拓展开来,组织农户进入市场,形成“协会 + 公司 + 农户”经营模式,出现企业联合协会、协会举办企业等新形式,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吉林集安青石镇五味子协会,通过与集安鑫亿葡萄原汁有限公司合作,引进外埠资金成立太阳升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五味子基地700 亩、北冰红基地300 亩,年产浓缩果蔬汁、果酒( 饮料) 8 000 吨,带动当地农民增收 2 000 余万元; 集安市蜂业协会以技术为依托创办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 23处养蜂基地,在省内外设立 25 个蜂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