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一种“文化品赏与养性”的休闲活动,观赏、体验、感悟历史文化遗迹,不仅可以了解传统文化、丰富精神生活,还可以增强民族自信、激发爱国热情。
我们将一些历史文化遗迹合理开发、充分利用,无可厚非;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并不矛盾。墙体广告认为,只用不保,不利于文物保护,也会减少旅游景观;只保不用,既违背了保护文物的目的,也忽视了公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因此,问题不在于是否开发,而在于怎样开发。
文物古迹是不可再生资源,要把保护放在首位、“保”“用”结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前者是对待文物古迹理应秉持的科学态度,后者则是过度开发文物古迹乃至破坏性开发的思想根源。与此同时,而今人们对文物古迹的价值缺乏足够认识,管理不完善,保护不力,也致使很多不可再生的文化古迹失真乃至消失。
生存才能发展,保护才能利用。由此安徽墙体广告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考虑:
将文物保护纳入地区长远规划。相关部门应切实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和对当地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制定本地区发展规划的同时做好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明确规划,细化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加强监管,杜绝“破坏性建设”。如旌德县、歙县编制古建筑群保护规划,保证了文物保护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要充分考虑文物的承载能力。遵循一定的规律和规划,不能盲目;严格控制游客流量,建立预案,避免超负荷接待致使文物古迹加快老化、造成文物古迹受损。尤其是,要预防在修建基础设施或扩充景点时好心办坏事,破坏了文物本体及文物原有保存的环境。
文物古迹是文化的载体,是历史的见证,是文明传承的根基。墙体广告了解,它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守的原则。只有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才能真正做到“保”“用”结合,充分发挥文物古迹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要做到权属清晰、责任明确。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在保护和利用方面,不仅要遵守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管理权限,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问题;与此同时,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建立制度性的长效机制,形成“保”“用”并重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