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
近年来,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 ,不断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持久地加以推进,“依法治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群众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行政机制逐步完善,经济秩序健康规范,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先后被评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和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区、高效设施农业先进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社会治安安全区。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宿豫区被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
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农村基层、青少年和社会特殊群体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建立健全区委中心组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机关干部法制学习、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乡科级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等制度,使学法成为干部提拔重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各级干部主动学法用法,自觉依法行政。“十一五”期间,宿豫区连续两次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二是突出抓好农村基层这一重点。在村居实施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文化墙、民主法治示范户评选、法治宣传巡回授课、法治文艺走村入户等“六个一”工程,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全区共建成村级法治书屋189个、村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65个,评出“民主法治示范户”6380户;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23个、市级120个,占全区村居总数的75%以上;三是突出抓好青少年这一重点。为各级各类学校配齐法制校长,组织“五老”讲师团(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在学校积极建立法制主题公园、宣传长廊、学法园地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模拟法庭、学法征文、演讲比赛、自编学法格言警句等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2009年,宿豫区被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四是突出抓好社会特殊群体这一重点。把法律知识纳入流动就业人员技能培训范围,列入留守家庭帮扶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留守妇女普法培训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的后顾之忧;成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心理咨询室,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技术培训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两劳”释放人员的法制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建设。结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经济工作,围绕企业、建设施工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实际需求,通过组织专家讲座、以会代训、送宣传资料上门等方式,积极宣传金融税务、建筑安全、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律框架内从事经济活动。同时,建立区领导挂钩乡镇、联系重点企业和支持经济薄弱村制度,以及科级干部驻厂帮扶企业、现场帮办重点工程制度,及时向挂钩对象宣传法规政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着力服务民计民生。围绕涉及群众生产生活、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结合招聘会、招生会、房展会、广场文艺演出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