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可以说是家庭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而家庭财产中最主要的就是房产,他是大多数家庭最主要的财产。
而在这个社会由于房产问题的官司不甚枚举,而最近,绍兴老夫妻就因为房产问题闹上了法庭,夫妻上方由于相关财产牵涉到今后各自子女的继承问题,双方产生了一些争议。
市区的李先生和王女士再婚十年,如今都已退休,考虑到今后各自儿女的财产继承问题,双方对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算不算共有财产产生了争议。10月19日上午,在绍兴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的调解下,终于达成一致,李先生出资的15万元钱作为借款处理,由李女士付本还息。
李先生与王女士现在都已退休,再婚十年来,双方一直比较恩爱。早几年,他们购置了一套房子,当时市场价是50余万元。其中王女士支付35万元,李先生出资15万元。
王女士认为,当初买房是自己动议,钱也主要是由自己出的,名字也写着她,因此房屋产权毫无疑问是她的。
而李先生认为,结婚后经济上虽然是AA制,但平时的主要生活费用、日常开销都是他出的,这也是导致当初买房时他手头现金有限的原因。从法律上讲,婚后财产当然是共同财产。
两人争执不休,考虑到因为这样的事情上法院影响不好,便来到了绍兴市民商事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据墙体广告了解,就王先生、李女士的情况,双方经济上一直采取AA制,具体就这间房子而言,双方出资比例清楚,既可以作为按份共有财产,也可以认为一方借款给另一方购买。
这个时候,李女士坚持是借款,愿意归还15万元。王先生起初坚持要作为共同财产。后来,在调解员的劝说下,从夫妻今后长远和睦考虑,并征得了自己儿子的同意,王先生愿意作为借款对待,但要求支付几年来的利息。双方最终就此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对于绍兴这起房产争论事件,上方都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让事件得以完美解决。老人们为了财产问题还闹上法庭对其来说是一件不愉快的事,而老年人们应该是安享晚年,对于那些问题得过就且过吧,让自己的余生过的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