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墙体广告 洛阳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抓手,在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上求深入,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求实效,在严格责任追究上动真格,构建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避免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推进名副其实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依法治安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安、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在总则里写进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提升安全生产重要性提供了法律依据,是站在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个高度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1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高危企业要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鼓励企业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实现安保互动。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新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是执法部门,赋予其综合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的职责。对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下达执法指令的,安监部门有权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犯新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行政罚款由过去最高的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对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可以罚上一年年收入的30%、40%、60%、80%,如果出现瞒报,可罚百分之百。对重大以上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终生取消职业资格。
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推进依法治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利剑在手,安监执法部门能挺起腰杆进行监督执法。洛阳市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先行、依法行政、严管重罚”,通过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根植于人们心中。
多策并举“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明显
2002年国务院安委会将每年6月确定为“安全生产月”,至今已是第十四个年头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最大限度消除身边的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02年全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073434起,2013年发生309295起,下降了71.18%;2002年全国因生产事故死亡139393人,2013年死亡69434人,下降50.18%。从以上两组数据可以看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在促使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方面功不可没。
思想麻痹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意识淡薄是安全最可怕的杀手。目前,洛阳市正通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把安全知识传遍车间、班组、田间。在企业,着力营造“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浓厚气氛;在校园,把安全的种子播撒在孩子们心中;在社区,努力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防护网。
安监排查落实责任防患于未然
洛阳市以“坚守红线、依法治安”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
全市现有各类企业5万余家,高危行业较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很重。一些中、小、微型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监管水平低,是事故多发地带。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任务也十分繁重,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安全生产任重道远,越往基层,难度越大;越是小企业,困难越多。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洛阳市的安全生产监管形式由“保姆式安全监管”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安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治安,使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认识和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持检查从严、整改从严,用真心、动真情,问题跟踪到底,服务热情到位,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目前,各单位正抓住重点,迎难而上,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理顺思路,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做深、做细、做实,推进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各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安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的力度。市安委会各督导组、暗访组会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法,深入县(市)区、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社会监督举报奖励让人人关注安全
“安全生产、教育先行、依法行政、严管重罚”,洛阳市通过严厉的行政执法手段使企业在安全生产中不敢违法,通过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防范意识根植于人们心中,将安全责任意识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目前洛阳市实施的安全生产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了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15大类安全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下列标准奖励:
对举报停产整顿或关闭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奖励2万元~5万元;对举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对举报重大事故的奖励8000元,对举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对举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2000元,对举报一般安全隐患或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300元~500元。安全生产隐患与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