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墙体广告城市路途怎么防止“挖了又修,修了又挖”?日前,赣州市城管局出台《对于加强基地城区城市路途开挖办理的告诉》,清晰对路途开挖办理实行预申报准则,各管线单位每年6月底、12月底之前别离提出下半年及下一年度上半年的城市路途开挖施工方案,由市市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施行。
江西赣州墙体广告依据《告诉》规则,依附于城市路途建造各种管线、杆线的单位,应依据本单位年度项目建造安排,在每年的6月底、12月底之前向市市政主管部门提出下半年及下一年度上半年的城市路途开挖(非开挖顶管)施工方案,由市市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严厉依照方案安排施行。凡未列入路途开挖施工方案的,市市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挖手续,建造单位一概禁绝施工。严厉执行《城市路途办理条例》规则,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路途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路途竣工后3年内不得发掘。由产权单位应急抢修安排的开挖修正工程,产权单位应保证施工质量,如有路途下沉等施工缺点,由产权单位安排二次修正,直至路面平坦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