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手绘墙体广告 磐安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撤销一般门诊报销起付线。
曾经,参保人员一般门诊医疗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由本人自负;300元至1300元的,由统筹基金报销20%~30%,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00~300元。
方针调整后,参保人员一般门诊报销起付线撤销了,在城镇卫生院门诊治病可报销45%;县级医院门诊治病可报销35%,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也提高到600元。
此外,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也提高了。依照调整后的新方针,磐安县参保人员年度最高付出限额将到达58万元,比原方针增加了31万元,受到了广阔参保人员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