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墙体广告持刀盗走1包卫生巾
2013年2月4日7时许,被告人艾某带着1把控制刀具到天河区BRT黄村站,寻觅“下手”的目标。当王某从BRT站人行天桥上经过期,艾某趁王某不注意,把手伸进她的背包。
但是,王某的背包里只要一包女性卫生巾(经判定,价值人民币9元)。即便如此,艾某被当场抓获归案,经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述至法院,艾某因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件中,艾某带着凶器偷盗,不只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对被害人的人身也构成了潜在威胁。
广东广州墙体广告检察官提示,偷盗罪规定的“带着凶器偷盗”,是指行动人带着凶器进行偷盗而未运用凶器的状况。假如行动人带着凶器偷盗时,当场运用凶器施暴或许威胁,则应当以抢劫罪科罪处分。
偷一块钱也是偷
上一年4月11日19时20分许,覃某与别人一起上了公交车564路,在车上乘机偷盗。公交车行进过程中,覃某趁李某毫无防范,用左手摆开李某背后双肩挂包的拉链,并将手伸入包中进行偷盗。覃某的手是伸进去了,拿出来的,只要人民币1 .5元和两本中学讲义(经判定价值为人民币25元)。
覃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申述至法院,覃某因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经办检察官介绍,覃某尽管只要19岁,但并不是首次作案。2013年4月18日,覃某曾同样在公交车B2路上实施扒窃。上一次,他也只是盗得人民币27.5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天河检察院称,只要这种行动发作,不管扒窃了多少钱,同样以偷盗罪论处。
检察官介绍,上述事例中的罪犯,尽管实际偷得的金钱不多,乃至未能得手,但因归于“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等状况,天河区检察院依法以偷盗罪申述。偷盗罪的刑事处分中既垂青偷盗额度,一起也垂青偷盗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