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墙体广告了解,为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目前市民购房积极性较高、对享受补贴政策要求比较强烈的实际,现将2012年秋季房交会的优惠政策延续至今年年底,具体内容如下:
契税补贴政策为:在2012年10月3日(即秋季房交会以后)—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的商品房,经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财政部门认证,给予购房者契税全额返还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为:在2012年10月3日(即秋季房交会以后)—12月31日期间成交的商品房,经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财政部门认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给予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具体如下:免收住宅房屋登记费,即免收80元/套;免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即免收550元/套;免收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即免收80元/套;免收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即免收550元/套;免收商品房查档费,即免收100元/套。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优惠政策为: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按照收费标准的80%收取,即新建商品房多层建筑暂收40元/m2、新建商品房高层建筑暂收55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