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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法院《我对院长有话说》
相关案例: 四川巴中墙体广告

服务热线:189-8617-2817 时间:2015-07-01 09: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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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巴中墙体广告 近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电视、报纸、网络推出《我对院长有话说》互动栏目,市民有任何想对院长说的话,可以通过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热线电话12368、巴中新闻网热线5222111以及微信公众号“每日巴中”、“美丽巴中”向院长反映。
  在第二十三期的互动中,市民尹福顺反映其判决还有10多万尚未执行。南江县人民法院回应,巴中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先后分两次向尹福顺支付工程款92593元、104700元工程款,在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中,双方约定下差的84318元将于双方另一官司判决后再予以执行。
  院长回应“执行受阻”
  曾启玉:(2012)巴州民初字第1115号判决至今尚未执行,望院长给我执行!
  恩阳法院院长乔君:曾启玉,您通过“我对院长有话说”互动栏目反映(2012)巴州民初字第1115号民事判决书未执行的问题,经查,您于2014年初,向巴州区法院申请执行,巴州区法院于2014年4月29日以(2014)巴州法执字第360号委托执行函,委托我院执行。我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方查找因被执行人陈仕莲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您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双方当事人亦不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导致本案无法执行到位。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组织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时,也希望您积极配合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对本案恢复执行。
  院长回应“10万欠款未执行”
  尹福顺:(2014)南民初字第2105号判决还差10多万尚未执行,请王院长给我执行!
  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明杰:尹福顺先生,您反映的巴中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的问题,我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2014)南民初字第2165号民事调解书上巴中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2015年2月16日与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按照民事调解书上所确定的巴中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该支付给您下差工程款276795.00元,在这之前巴中永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已经支付给您92593.00元,下差189069.00元,在2015年2月16日通过转账支付给了您104700.00元,您们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内容中最终还下差的84318.00元等双方另一官司判决后再予以执行,现双方另一官司刚诉讼结束,执行局刚立案,正在执行当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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