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市墙体广告发布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吉财采计X[20150513]-6841号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省地质调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背包取样钻采购以国内询价的招标方式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地质调查院背包取样钻采购项目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采购法和吉财采购[2009]19号文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具备代理进出口贸易资格,具备代理开立信用证、报关、进口货物减免税、商检、运输和保险等事宜. 投标时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售价300元;按下述地址洽购。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缴纳社保资金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4、投标文件定于2015年7月21日9时(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招标代理只接受截标当日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截标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00.00元。
6、兹定于2015年7月21日9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洽购标书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
8、开标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
9、询价采购邀请书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地质调查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昌路2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136043311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电 话:13194376667
联 系 人: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