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墙体广告发布 6月30日、7月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才、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薛永辉、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邬敬文等一行组成的检查组,就《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高官,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湜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昌政,副市长赵峰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城区南山路街道阳坡垴社区、建行阳泉市分行、矿区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郊区矫正中心,郊区河底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河底镇矛盾调解中心、河底镇固庄村等单位实地调研,并听取了城区、郊区贯彻《条例》情况的专题汇报。
在与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分管工作进行汇报。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平安阳泉、法治阳泉”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严格执行《条例》,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茂才对我市贯彻《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阳泉市在贯彻《条例》过程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推进平安阳泉的创建,认识到位,贯彻积极,措施有力,工作扎实。特别是在政策落实、矛盾调解、平安阳泉创建、现代化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亮点频现,效果明显。他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学习《条例》、严格执法放在首位,不断提升执法检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在继续加大力度贯彻《条例》过程中要大胆探索,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思维,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各项工作。要积极推进全民知法、信法、守法,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推进平安阳泉、法治阳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