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上法庭讨要工资,历经两年马拉松。原因是帮老乡推销药品,4年后遭遇解雇,近日,在鄂州鄂城区法院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女子与雇主达成调解协议。
上法庭讨工资
四年前,时年24岁的黑龙江女子周某某经人介绍,千里迢迢来到鄂州帮老乡苍某某的公司推销药品。当时双方口头约定:由苍某某提供吃住,底薪800元,另加销售业绩提成。
4年来,周某某在鄂州市和荆州市两地帮苍某某推销药品。苍某某承诺,支付周某某工资5万元,已分3次支付了12000元。周某某认为5万元报酬太少,要求苍某某支付10万元。最后,苍某某将周某某解雇。周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向法院起诉, 要求苍某某支付工资10万元。
一波三折难了结
四年后,周某某向鄂城区法院起诉。苍某某在答辩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鄂城区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后,苍某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此前,鄂城区法院查封、扣押了被告苍某某刚刚购买的广告、尚未办理牌照的墙体旁的丰田牌轿车。
此案在鄂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某要求被告支付4年总计10万元工资,被告苍某某则辩称不欠原告周某某工资,双方各执一词。由于原告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法院经过审理,作出鄂城法民初字第1782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原告周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以该案事实不清,发回鄂城区法院重审。
认定支付5万元
资料显示苍某某认可支付原告周某某5万元报酬,另将鄂州市场的药品销售业务交由原告周某某经营,如果周某某不愿接收鄂州市场,则向其出具10万元欠条作为补偿。由此法院认为,该10万元中的另5万元只是一种对原告周某某的补偿,并不属于被告苍某某认可的劳动报酬。故原告周某某诉请报酬中的5万元应予支持,超过部分诉讼请求,不应支持。因被告苍某某已支付原告周某某12000元,故其应支付下欠原告周某某报酬38000元。
巧调解化怨止争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怨气都很大,判决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为避免原被告双方陷入无休止的诉讼中,法庭决定进行调解。
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抓住被告请托的第三方说情的契机,邀请第三方参与调解,尽可能把法官的意见变成第三方对案件真实性的认可;抓住争议焦点问题,帮助原被告分析利害得失,三番五次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告诉双方该案一旦作出判决,不排除另一方当事人上诉,案件又到二审处理,如上级法院处理不了,有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可能,那么双方将陷入无休止的诉讼中。法官要求原告考虑自身举证不能可能作出对其不利判决的后果,如果败诉,被告的车辆无端被扣押二三年之久,原告要承担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法官要求被告换位思考,指出如果原告证据不足导致其败诉,被告的车辆被扣损失也很大,如果原告无力赔付,被告即使赢了官司也要吃亏。
通过动之以情,晓以利害,终于缩小了双方的差距,成功调解结案。被告苍某某于调解协议达成之日一次性支付原告32000元,原告自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对被告的车辆予以解除查封、扣押。事实证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