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在未获得任何有关手续的状况下,洪某某便以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将在建的一处违法建筑物当作商品房“一房多卖”,18套房子竟被卖了59次,卷款560万元一跑了之。日前,嫌疑人洪某某已被临泉县警方捕获归案。
2009年8月,临泉县居民王某某等人与洪某某签定购房协议。王某某等购房者图的是该处房子每平方米才1000元的超低报价。其时开发商称此工程系“危房改造”,报价因而偏低。该在建高楼系多层建筑,每套房子别离以12至20万元不等的报价出售。
安徽阜阳墙体广告王某某等人虽经实地检查,但对洪某某以超低报价售房仍心存疑虑。在与洪某某签定了加盖“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购房协议后,王某某等多名购房者又对该购房协议申请公证。
购房人向洪某某支付了有些或悉数购房款,总计560万元摆布。合同约好交房期限为2010年5月1日前,但过了交房期限两个月后,本来计划建造为六层的高楼仍然只建了三层,处于罢工状况。购房人屡次实地检查房子建造发展状况,经彼此询问发现,该在建工程的每套房子均存在一房二卖,甚至于一房三卖、四卖表象,其间一套房子竟被卖给五家。并且,谁给的房价最高,开发商就答应谁进驻装修。鉴于这种状况,呈现了多户买房人闻风“抢房”强行入住表象。
没有抢到房子的购房人屡次找洪某某理论,请求要么退款,要么给房,但均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购房户们查询发现,某公司底子没有挂号注册,该小区是没有通过任何机关批准的违法建筑,遂将洪某某申述至法院。
2014年7月,法院对受理的原告张某等人申述洪某某一房多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发现洪某某未获得城市建造计划证、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手续,以虚伪“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出售房子,并一房多卖,在获取多人房款后隐匿,涉嫌刑事犯罪。
临泉县公安局受理后,经侦办发现,2009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由于资金短缺,虚拟临泉县城别人开发的一处高楼为自个开发,与陈某签定了购房协议,将该处高楼二单元二楼西户一套房子卖给陈某,收取了陈某购房款9万元。陈某发现虚伪后,洪某某又将自个开发的已于2009年8月29日卖给购房人董某的一套房子转卖给陈某,并签定了购房协议,至控告人控告止,洪某某未履行合同约好,致使陈某财产损失。
另外经开始核实,洪某某虚拟现实,在没有实践实现才能的状况下一房多卖,将在建未竣工的18套住宅卖了59次,骗得560万元购房款潜逃。
今年6月,洪某某被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捕获,对其一房多卖涉嫌合同诈骗的现实供认不讳。现在,洪某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