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临猗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丰喜大道某中学附近,对车牌号为晋M257XX重型一般卡车查看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某供给的车辆行驶证信息显现车型为“重型厢式卡车”,而车辆相片却是重型一般卡车,显着不符。
经查,李某某这些年一向为某公司运送化肥。为了装卸便利,他便私自改装了车辆,换掉了行驶证内的车辆相片,自以为这么就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遭到了法令严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李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并记12分,所持驾照由A照降为B照。(王文斌)
修改:董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