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墙体广告 近日,贵州遵义绥阳县一男子刘某,持农机车驾驶证驾驶东风日产越野车从绥阳县城到遵义市城区办事时,被遵义市汇川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刘某因逆向行驶、未携带行车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220元,并处拘留7天的处罚。
2015年6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许,遵义市汇川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上海路一线开展交通疏导工作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贵CJD号 牌的黑色东风日产越野车从上海路高桥往上海路雨水路口方向行驶。由于上海路是单向通行的道路,该东风日产越野车的行驶行为为逆向行驶,民警立即用交通手势 指挥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在民警检查的过程中,该车的男性驾驶员只能提供一个姓刘的农机驾驶证,不能提供车辆的行车证及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将车辆和驾驶人带回中队驻地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经核实,该名男性驾驶人姓刘,现年36岁,遵义市绥阳县人,持有农机驾驶证。经公安网络查询,刘某无机动车驾驶证。
据刘某交待:贵CJD号牌的黑色东风日产越野车是刘某本人的,刘某目前还在驾校学习中,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刘某在绥阳县从事养殖行业,自己购买了机动车,平时是专门聘请有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东风日产越野车的。但是,当天正好专职驾驶员请假外出了,自己又需要从50多公里外的绥阳县赶往遵义城区办事。
一时找不着驾驶员,加之自己有农机驾驶证,刘某抱着侥幸不会被查处的心理,就驾驶车辆从绥阳县行驶到了遵义市城区。哪知到了城区后,刘某又不熟悉道路,还在单向通行的上海路中逆向行驶,被交警逮个正着。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持农机驾驶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目前,汇川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刘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未携带行车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以罚款1220元,并处拘留7天的处罚。刘某现已被执行拘留,贵CJD号牌的黑色东风日产越野车也被公安机关暂扣,待刘某真正的驾驶员到来后,再将车辆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