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墙体广告 湘西网7月16日讯(通讯员 龙敏)“总算心里结壮了,不必再惧怕了。”7月14日,在保靖县公安局法律办案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滕某某慨叹地说。
2000年7月,清水乡蓬桂村乡民滕某某因小事与邻里李某某以生争论,一怒之下,滕某某竟拿起克己的火枪向李某某开了一枪,将其左腿被打成轻伤。案发后, 滕某某带着妻儿举家外逃。为躲避法律的制裁,滕某某隐姓埋名,逃跑至浙江等地,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在流亡的日子里,滕某某远远见到差人就犯怵,听到 警笛也会惧怕。
2015年5月中旬,清水派出所获悉,滕某某最近在乡里呈现。遂立即打开调查,滕某某因岳父逝世返乡,数日前已脱离。对此民警并没有泄气,通过详尽深入的摸排走访,总算找到一个关键人物。
滕某某爸爸妈妈均已离世,仅有一个隔房朋友,但两人联系素不合,一向没有来往。滕某某早年前,与同乡马王村的宋某交往甚密,并认了“老根”(即结干亲家)。宋某表示,两人时常有电话联系。
“身为网上在逃人员,在外面的日子不会好过,不如赶快投案自首,这么不只能够减轻罪过也能够使他提前回家,完毕流亡的生活。”在民警的劝说下,宋某说出了滕某某的电话号码。
随即,民警拨通了滕某某的电话。“你犯的事不是重罪,并且被害人提出的赔偿费也合理,”标明身份后,民警劝其权衡利弊,提前投案自首,争夺宽大处理。
通过耐心奉劝,7月14日,在该所民警的押解下,逃跑了十余年的滕某某到保靖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其施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