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墙体广告 男人因过错致人逝世罪获刑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上山打猎,却误将砍柴白叟当成野猪,近日,谭某亮因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1月23日,谭某亮与本地乡民汤某(另案处理)相约去达浒镇金坑村后山打猎。上山后,两人分开巡山,谭某亮带着汤某供给的一支单管猎枪往山的一侧行走。约1个小时后,谭某亮俄然发现前方七八米远,一处长有粽叶竹的林地有黑影移动。
以为是野猪的谭某亮便躲在一旁调查了约两三分钟,在未看清具体情况下,举枪朝黑影处开了一枪,而后上前查看时,才发现被打中的并非是野猪,而是同村的一位白叟。白叟因左小腿中枪顿时血流如注,慌了神的谭某亮当即丢掉猎枪并背着白叟下山救治,并一边联络别人帮助。
下山后,谭某亮与闻讯赶来的白叟女儿一同驾驭面包车将白叟送往医院,在行至金坑村板贝水库路段时,与前来的救护车相遇。但是,经急救医护人员当场查看,发现白叟因失血过多现已逝世。经法医尸检判定,白叟系因别人用火器打击左小腿致动脉决裂,失血性休克逝世。
随后,谭某亮主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带领民警提取了其丢掉的单管猎枪,经长沙市公安局证据判定所证据检验,该枪形物为自制单管猎枪,具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非军用枪支构造,认定为枪支。
案发后,谭某亮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与死者家族达到赔偿协议获得了体谅。据此,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谭某亮过错致一人逝世,其行动已构成过错致人逝世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获得了被害人家族的体谅,能够酌情从轻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