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墙体广告讯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多所高校均设立了“女高男低”的分数线。
2012年8月初,来自北京、江苏、广东的5名律师向教育部申请信息公开,采访当届高考招生中,批准了哪些高校的哪些专业可以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及其相关依据。律师们称,教育部对此回复:“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的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
广州墙体广告又讯 一名活动发起人梁小门说:“这些特殊专业提高女生录取标准的合理性在哪里?教育部所指的‘特定程序’又是什么?没有任何详尽地回答。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今年高考,女考生仍然不得不面对这些高考中的性别歧视。”
广州墙体广告获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分数线“女高男低”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基本法,还违法了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的规定。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文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但部分高校公开表示,在高考中设置不同的录取线,是出于“平衡生源”的考虑。譬如,一些小语种专业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情况一直存在,另外,军事类、航海类专业对男性从业者的需求更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