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手绘墙体广告 从福建省食药监局得悉,即日起,福建省全面施行食物安全监督抽检和危险监测。食物安全抽检监测将分为定时抽检监测和专项(含应急)抽检监测两类。
对抽检监测的安排施行,分为方案、抽样、查验、查验陈述送达、贰言处理、成果处理等6个期间。
在方案期间,危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流转规模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告发多的食物,专供婴幼儿、孕妈妈、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物等,被列为抽检监测作业的要点。
在抽样期间,食药监部分可自行抽样或托付承检安排承当食物抽样作业。
在查验期间,福建省选用食物安全标准等规则的查验项目和查验办法。
在查验陈述送达期间,食物安全抽检监测定论合格的,承检安排应在查验定论作出后10个作业日内将查验定论抄送施行抽检监测的食药监部分。对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以及危险监测发现疑问的,承检安排应在查验定论作出后2个作业日内将不合格(疑问)食物查验陈述和电子扫描件抄送。
在贰言处理期间,被抽检的食物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物生产者,对查验成果有贰言的,自收到食物监督抽检不合格查验定论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向施行抽检监测的食药监部分或其上一级食药监部分提出复检请求。
在成果处理期间,食药监部分将定时揭露抽检信息,按季度安排对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成果剖析,排查食物安全危险,对区域性、职业性食物安全疑问,提出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