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墙体广告枞阳一年逾七旬的老翁,共有五个女儿,一个儿子,但是当自个年老多病时,却无人奉养他。原因是当年他越轨与其他女性同居生育一子,并与原配离婚,五个女儿回绝实行奉养责任。老翁只得将六个后代全告上法庭,17日,枞阳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定。
白叟吴先生1947年出生,老家在枞阳县义津镇某村,现居住在枞阳县城。白叟共有五个女儿,如今有的女儿经商,有的女儿当教师,各家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太差。1990年,吴先生与池州市东至县一妇女同居日子并生育一子,2007年吴先生与原配杨女士离婚。从此,五个女儿与爸爸便有了隔阂,也曾多次与爸爸发生过争论,当女儿们与吴先生争论时,吴先生曾赌气地说:“今后不要你们养我”。
安徽墙体广告但是就在去年,吴先生突发脑溢血伴中风,如今行动不便,日子难以自理,女儿们对此不闻不问,无法之下,吴老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女儿均匀分摊他的日子费及医疗费。开庭当天,六个后代均来到法庭,其中五个女儿向法官陈述,爸爸没有尽到做爸爸的职责,当机立断地脱离家庭,严峻地伤害了她们的豪情,并且爸爸曾表示过不请求五个女儿奉养,如今突然提出请求奉养,无现实根据。
承办法官深知这是一起品德与法令严峻磕碰的案子,所以向吴先生的六个后代解说了有关法令规定,儿子表示情愿承担奉养责任,可由法院进行判定,可五个女儿一直无法解开心头的“结”,。
调停无效的情况下,枞阳县终究作出了判定,六后代每年别离给付吴先生日子费及医疗费3800余元。宣判后,两边当事人目前还没有提出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