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墙体广告讯:宿迁市住房保障工作再创佳绩,连续5年获省表彰,其中市住建局和泗阳县住建局获“2012年度江苏省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泗洪县住建局获“2012年度江苏省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2年,围绕住房保障工作,我市不断创新安置保障方式,通过实施八大危旧片区改造和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开发建设模式,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对被征收低保家庭补偿款低于13万元的实施共有产权保障,对已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发放补贴直至拆迁安置房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持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制定《宿迁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提前一年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以根据需要申领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由其根据生活、工作便利租住所需区位房屋。
创新推出管理方式,制定《宿迁市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对已纳入住房保障的家庭,经济条件改善后不再符合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条件的,通过降低租赁补贴金、提高实物配租租金、逐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等方式,实行梯度退出。